2017级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积极引导我院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了解国情、感知社情、体察民情,通过社会实践“受教育、增才干、作贡献”,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我院实践育人工作,助力民族学院学子成长成才。经院团委研究决定,今年将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打好五张牌、建设大花园、打造‘诗画浙江’”等主题,根据“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秉承“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将暑期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社会调研、志愿公益和就业创业等内容紧密结合,现面向各班级征集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选题。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成果、“打好五张牌、建设大花园、打造‘诗画浙江’”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着力培养民族学院学子成为具有世界眼光、中国情怀、东大气质,能够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鼓励广大民族学院学子在实践中锤炼实现“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各班级在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全面部署与重点组织相结合、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相结合、项目实施与有效传播相结合”的原则,以“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为工作方法,进一步实现“管理项目化、运作团队化、考核学分化”的工作目标。
在前期调研基础上,针对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围绕“学思践悟十九大理论宣讲”“不忘初心重走时代之路”“探寻改革开放四十年成就”“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教育思想大讨论‘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调研”等重点主题,广泛动员学生开展国情考察、政策宣讲、科技支农、文化宣传、教育帮扶、医疗卫生服务、环保考察等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全面展示青年学生有理想、敢拼搏、肯实干的昂扬风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东大青年,坚定青年学生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国梦”和“东大梦”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推动广大青年身体力行以新思想领航新时代。
二、征集范围和对象
全院教师及2017级学生。
三、选题要求
1.选题应符合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特点,具有时代性、育人性、可行性和创新性。时代性指选题要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突出时代特征,适应政策要求;育人性指选题要能够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便于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和价值的实践成果,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可行性指选题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易于实践,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贴近学生实际;创新性指选题要注重形式新颖,选题视角独特,突出青年特色。
2.选题可以来源于国家政策议题、社会热点话题、现实社会生活、个人特定经历、文献资料以及已有的研究或实践项目。
3.特别鼓励各班级各团队充分利用已有资源或其他专业教师手头上的课题资源,了解、收集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选报一批我院智力优势与实际需求结合,党政关心、社会关注和青年能为结合的暑期社会实践选题。
四、选题产生与报送
1.申报类型。本次选题包含重点选题、一般选题,申报的团队需按照现有资源,个人兴趣及特长,紧扣主题,撰写申报书。
2.申报数量。我院2017级十四个班级共有560名学生,按照每个团队10人左右,本次选题数量上限60个。
3.申报方式。请所有申请的团队或个人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表、附件2: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汇总表。
4.选题遴选。本次社会实践选题征集后,院团委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拟遴选专项团队两个、重点团队10个,一般团队若干个。
6.经费支持。院团委将募集专项经费对专项团队、重点主题团队予以支持。
附件2:丽水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申报汇总表.doc
民族学院学生科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