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关于民族声乐表演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        阅读人数:320      责任编辑:

丽水学院民族声乐表演赛,旨在推动我院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促进民族声乐演唱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优秀的民族声乐表演者,对其进行奖掖和表彰的同时集中师资培养,以期选拔好的苗子进行独唱、二重唱、小合唱、表演唱等集中提升训练,参加市、省、国家级的各类声乐竞赛。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大一到大四的丽水学院民族学院音乐系在校学生。

  二、报送名额

  选拔赛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报名,遵循自愿报名,不限名额的原则。比赛分初赛、决赛二轮次进行。通过初赛选出20名选手进入决赛,通过决赛决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三、比赛方式

  初赛:自选中国传统民歌、改编民歌或中国艺术歌曲中自选1首;或者民族歌剧、戏曲、曲艺唱段1段,可以组合的形式参赛,每个组合人数不得超过6人(不含伴奏人员)。伴奏可以采用现场乐器伴奏(钢琴、二胡等民乐器,或者乐队伴奏),采取现场选拔赛的方式进行选手选拔赛。演唱净时长高于规定演唱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决赛:自选中国传统民歌、改编民歌或中国艺术歌曲中自选1首;或者民族歌剧、戏曲、曲艺唱段1段,可以组合的形式参赛,每个组合人数不得超过6人(不含伴奏人员)。伴奏可以采用现场乐器伴奏(钢琴、二胡等民乐器,或者乐队伴奏),演唱语言不限(可以用方言)每个节目不超过5分钟。

  四、奖励办法

经过二轮比赛,抉择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比赛日期

报名时间:929日至1012

初赛时间:1012日晚上

比赛地点:音乐厅

决赛时间:1019日晚上

  咨询电话:13905884102

联系人: 黄老师(664102),谢老师(698715

                            丽水学院民族学院

                               201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