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院关于第五届学生会、团委副职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6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        阅读人数:346      责任编辑:

班级、团支部:

为适应新形势下学生组织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学生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强化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现决定面向学生公开选拔民族学院团委、学生会副职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经团委研究决定,成立民族学院第五团委、学生会副职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鹏

副组长龚文

成员:余金水、胡庭鹏、封红艳、陈冰颜、徐静、马琳惠、吴颖晨、陈星含、雷燕玲、雷涛

二、报名对象

民族学院非毕业班学生

三、干部任职资格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政治立场坚定;

2对自己所竞选的职位有充分的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一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独立起草各项计划、总结、独立主持会议,布置落实各项工作;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有担任过班内或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党建办干部经历者优先;

6学习成绩优良,无处分、无旷课、无重修、所住寝室无整改

四、岗位设置

竞选部门

岗位设置

人数

团委

办公室副部长

2

组织部副部长

2

实践部副部长

2

文艺部副副部长

2

传媒部副部长

2

学通分社副社长

3

外联部副部长

2

学生会

学习部副部长

3

宿管部副部长

3

女生部副部长

1

纪检部副部长

2

体育部副部长

2

保卫部副部长

1

勤助部副部长

3

五、副职干部确定流程

1.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为116117日。报名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其中组织推荐要求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根据任职条件和学生综合表现重点推荐,推荐人数不限;个人自荐要求自荐者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积极自荐。报名者须在民族学院网站学生工作专栏下载《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副职干部竞聘推荐表》(附件)打印填写并同时上交电子稿与纸质稿各一份。上交时间及地点(电子稿:117日下午18:00前发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0578@163.com;纸质稿:118日中午1200前交至8a教学楼404组织部抽屉)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为118日,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于11月9日-11月11日在院网公示名单。

3.面试

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与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民族学院第五届学生会、团委副职干部竞聘表.doc

共青团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十一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