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
我院教师助力《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浙江省卷》编纂工作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人文学院)责任编辑:发布时间:2024-04-01

  自202011月起,我院余厚洪、王闰吉、李岩等多位教师凭借其历史文化功底,积极参与《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浙江省卷》工作,对收录条目及其文本给予指导反馈,有力地推进了《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浙江省卷》编纂工作进展。近日,该书文稿评审会顺利召开,专家们在前期通讯评审的基础上对全稿进行了深入探讨。该书计划收录不可移动文物71处、可移动文物437件套,包含7002张珍贵照片,文稿共计28万余字。所收录的民族文物充分展现了浙江多民族交流融合的历史底蕴,对于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深远意义。


 


             【一审:楼泽园   二审:黄罗家   三审:余厚洪】

 

  延伸阅读:

  《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浙江省卷》编纂的主要做法:

  第一,结合浙江省文物数据库,全面组织各单位上报,初步建立浙江省民族文物清单。在省民宗委、省文物局的全力支持下,浙江省提高政治站位,依据编纂要求,成立浙江省编纂出版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由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承担具体事务工作,组织各文物管理单位上报民族文物,并结合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浙江省博物馆、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可移动文物数据库,对全省民族文物数据进行全面摸排,初步掌握民族文物数量及种类。

  第二,实地调研不可移动民族文物,深入研究可移动民族文物。编纂团队先后组织开展多次培训,在浙江省丽水、杭州、金华、温州、宁波、湖州、嘉兴、衢州、绍兴、台州、舟山展开民族学田野调查,对相关文物的文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实地勘察各级文物,并进行直接观察和深入研究,从161处不可移动文物中遴选出代表性文物71处,从948件(套)不可移动文物中遴选出代表性文物437(件)套,在浙江省美术馆的协助下,对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进行拍摄存照。

  第三,精挑细选,完善文物遴选目录,层层把关,推进文物条目编纂。在前期盘点、实地调查、文物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编纂出版工作手册(修订版)》的要求,完善浙江省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入编清单,进行民族文物本体条目描述,对民族文物价值进行探查,最终形成文本,提交专家评审。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浙江省博物馆、中国丝绸博物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文物鉴定站、丽水市博物馆、丽水学院、景宁畲族自治县民宗局、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博物馆等民族文物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们对条目文本逐一给予指导反馈,编纂团队根据专家们的意见修正、完善条目信息。

  截至目前,《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浙江省卷》中文文稿审校基本完成,部分文稿的英文翻译也已完成,文物图片后期制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下一步,编纂工作小组将严格按照要求,按照既定计划认真做好翻译和修正,继续高质量完成《图谱·浙江省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