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院石榴红”党建工作实招妙招】之一:跟着经典读丽水

发布者:王明生发布时间:2022-11-04浏览次数:150

跟着经典读丽水

丽水学院民族学院中文系民族学系教师联合党支部



一、引言

为响应丽水市直机关工委的号召,从小处入手,从实处着眼,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党建工作容易枯燥刻板”等问题,结合本支部党员的学科背景,申报了此项目。丽水古称处州,有美丽的自然风光,绿色清新宜人的生态环境,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历代无数文人墨客在此驻足留连,诗兴大发,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吟咏处州的诗文。比如杨亿、秦观、陆游、范成大、叶绍翁、叶适等,或在丽水为官、或游历丽水,创作出诸多诗词作品,描述绿水青山之美、叙述风土人情之真。处州山水成为诗歌创作中的典型意象,比如缙云仙都意象,历代诗人对此进行歌咏,此山水景观成为诗人膜拜之地、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体现出内融外拓的趋势。近代以来,丽水人向域外和海外拓展的决心更强劲,使得处州诗韵山水逐渐成为文化图腾,形成文学地理的超地域形态。

历代诗文是我们了解丽水、热爱丽水、研究丽水的重要历史文化资源。跟着经典读丽水,不仅可以让我们亲近自然、开拓视野、丰富知识,而且可以美化心灵,在真善美的追寻中加深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二、特色做法

(一)具体内容

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开展诵读经典、探究丽水历史文化的活动。选取历代吟咏处州的经典诗文进行诵读,并就写作背景、诗文内涵意境等进行介绍讨论交流。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党员走进诗文描写的地方进行实地体验,增进理解,寻找进一步研究的契机。

(二)工作载体:每月主题党日活动

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按时召开,全体党员签到,一起参与经典诵读活动。

(三)流程步骤

1.经典选择

每月党支部委员会提前讨论安排主题党日活动,确定当月诵读的经典篇章。

经典诗文的主题内容与丽水的自然环境或者人文环境相关;古体诗与近体诗可以轮流诵读,感受不同诗体的精彩;诗文的作者可以是丽水籍本土诗人,也可以是宦游或者寓居丽水的域外人士。

2.经典诵读

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进行经典诵读活动。

第一步,诵读经典。全体党员一起朗诵经典,感受诗词声韵之美;

第二步,知人论世。党员充分交流讨论,探讨诗文“本事”,了解作者的人生经历、诗文的写作背景,从而更准确地理解诗文内涵;

第三步,实地考察。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党员走进诗文描写的地方进行实地体验,增进理解,寻找进一步研究的契机。这一环节不仅可以感受丽水之美、中华诗词之美,而且真正让诗词之美走入生活、走入人心。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寻文化之根、铸民族之魂,经典诗文的诵读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文化之旅。

三、取得成效 

(一)科研工作取得硕果

通过诵读历史上吟咏处州的诗文,增进了党员对丽水历史文化的了解和热爱,激发了党员研究丽水历史文化的兴趣。支部也鼓励支持党员申报相关课题,开展相关研究,从而提高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据统计,支部有六位党员老师承担了省重点项目《青田华侨华人文献汇编》,四位党员老师参与了《处州文献集成》的编纂工作,由此可见经典诗文诵读对于科研工作的促进作用。

(二)教书育人成绩喜人

20225月联合外语系民族学系学生联合党支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生党员吴莹莹诵读处州经典诗文《畲民诗》(清代吴世涵作),并作解析。学生表示,通过诗文诵读,了解了畲民的历史生活状况,更加明白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今后要更加努力地学习、不断地提升自己。毕业之后走向工作岗位,也要爱岗敬业、努力钻研,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2022年民族学院学生考研率提升,成绩喜人。显然,经典诗文的诵读加深了学生的爱国之情、激发了学生的上进心。


学生党员诵读处州经典诗文《畲民诗》(清代吴世涵作)


教师党员集体诵读处州经典诗文《仙都》(北宋沈括作)

四、经验启示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党员队伍综合素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支部每月召开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监督党员学习强国的学习情况,把党员学习作为常态工作来抓。以经典诗文、中华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明确文化渊源和民族文魄、树立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走好中国道路和讲好中国故事的必然要求。

(二)坚持激浊扬清,扶正压邪

作为党员干部,面对各种不良现象,应该第一时间发声,敢于亮剑,只有这样才能风清气正,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党性强、能干事的同志才能扬眉吐气。激浊扬清的精神与传统经典诗文中反映的真善美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诵读经典诗文可以美化心灵,在真善美的追寻中加深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经典诗文的诵读中了解丽水,在青山绿水的实地考察中体验丽水,感受中华传统经典之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能结出累累硕果。



                                                                                                               一审:黄巧玲;二审:王明生;三审:夏更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