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族学院第三届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内容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人数:28      责任编辑:

各班级:

为进一步丰富我院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身体健康水平、提升锻炼身体意识,推进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结意识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经研究决定,举办民族学院第届体育运动会

 民族学院第届体育运动会将于201756日在东校区田径场举行。本届运动会设田赛、径赛、趣味项目、民族项目4个大项共21个小项。大会设总团体奖(前8名)、单项各单项前8)、体育道德风尚奖5个)。

本次运动会的参赛运动员以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为主,2014级、20152016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成体育代表团参加比赛,人数在20人以下的班级可以自行合并成一个代表团但总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60人,请各班于410日前完成组团,并将组团结果报给体育部荆一帆(短号513892)。各代表团负责本团运动员的报名、训练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入场方阵人员、啦啦队员和服务人员。组委会将在操场周边给各代表团划分服务点,届时组织各代表团抽签选择服务点场地,各代表团在服务点场地布置帐篷、桌椅、宣传板块等(相关物品自行解决)。

各代表团组织运动员报名,要求所有项目都要参赛。报名表请到民族学院网站下载专区或班团群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电脑打印:经团长签字后,一份留底,一份报学生科胡庭鹏610592)老师处。同时请将报名表以邮件方式发到475938375@qq.com ,标题注名代表团名称(代表团名称以班级命名,如中文141班代表团,组合的代表团以班级组合命名,如民族16+舞蹈16班代表团[多班级组合都要加以命名],并注明负责人联络电话)。报名表上交后不得改动和调换。报名截止时间为418日,以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民族学院第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附件 2:趣味田径比赛方法与规则

附件 3: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方法与规则

 

                              

   民族学院

                               2017331

 

 民族学院第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精神,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身体健康水平、提升锻炼身体意识、弘扬奥运精神,推进健康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将举办民族学院第届体育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

民族学院

二、竞赛日期、地点

201756日,学校区田径场

三、参加单位

民族学院2014级、2015级、2016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成体育代表团参加比赛(班级人数少于20人的可以同年级或跨年级合并组队,最大组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0人),合并班级获得相应奖励平均分配

四、竞赛项目

1.男子(7项):100M、200M、400M、3000米4×100M接力跳高、跳远。

2.女子(7项):100M、200M、400M、1500米4×100M接力跳高、跳远

3.田径趣味项目(5项):十字交叉跳、速度阶梯、跪投实心球20米乒乓球托举接力、50米折返跑接力

4.民族与传统体育项目(2项)1分钟单人跳绳、1分钟单人毽球

五、参赛办法

1.各班报领队1名(班主任担任),报教练1—2人;

2.各班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名队员;

3.田径趣味项目,各班必须上2个趣味团体项目,每个项目限报一队,田径趣味项目参加人数全部为6(三男三女)

4.田径项目和田径趣味项目不得兼报。

5.参加男子3000M、女子1500M项目比赛的运动员须经校医务室体检合格方可参加比赛,体检工作由学生科组织到校医务室办理,体检证明与报名表一同报大学体育部,否则不予编排参赛。

6.报名表请到民族学院体育委员群或者班长群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电脑打印:一份留底,一份报学生科胡庭鹏610592)老师处同时请将报名表以邮件方式发到475938375@qq.com标题注名代表团名称。(并注明负责人联络电话)。报名表上交后不得改动和调换。报名截止时间为420日,以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个人与集体项目名次及计分方法:

1. 报名人数少于3人集体项目少于2队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比赛。

2. 各项目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单项不足8队减一录取);混合项目与集体项目加倍计分

(二)团体名次:

1.总团体总分取前8

2.团体名次以代表团在各项目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团体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总团体前8名,颁发锦旗及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1000、800、700、600、500、400、300、200。团体总分前8名班级参赛运动员分别在下学期初综合素质测评(发展素质测评)时每人加分1、0.8、0.7、0.60.5、0.40.3、0.2。

(二)单项奖:各运动项目前8名(包括田径趣味项目)的运动员颁发荣誉证书。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共设5个,颁发锦旗,每单位300元。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八、竞赛规则

1.田径项目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如因条件限制无法正常执行,大会另行制定相应规则。

2.民族体育项目与传统比赛参照《民族与传统项目比赛方法与规则》。

3.田径趣味项目比赛规则依照国际田联审定的《国际田联趣味田径竞赛规则》。

九、申诉

1.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和比赛中裁判的裁决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在该项目比赛成绩公布30分钟内提交详细的书面材料,经班主任签名后报 “仲裁委员会”,同时缴纳申诉费100元方可受理,如上诉成立,申诉费如数退回。如上诉与事实不符,上诉费则不退还。

2.“仲裁委员会”的裁定为最终裁定。

十、其他

1.各班参照本规程尽早选拔、认真准备、组队参赛。必须高度重视赛前训练和竞赛中的安全工作。

2.各团体项目应统一着装。

3.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民族学院

2016年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