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院关于开展侵害在校学生违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1       内容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人数:26      责任编辑: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侵害在校学生违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及学校有关通知要求。为确保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配合公安部门开展针对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排查工作,现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日起至5月23日(5月24日将表格送交学生科

    二、排查范围

    全体学生;案件、线索的时间为 2016 年1月1日以后。

    三、排查内容

    1.针对在校学生发放高利贷过程中涉及的高利转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

    2.针对在校学生实施暴力讨债的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

    3.针对在校学生实施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

 4.其他侵害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案件和线索。

    四、要求

针对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排查工作,各班主任要召开主题班会,观看网络贷发生案件的视频,并将排查的内容与事项向班级全体学生讲清利害,并注意方式方法,引导教育学生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民族学院关于开展侵害在校学生违法案件线索排查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