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院2018年关于勤工助学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        阅读人数:207      责任编辑:学生科

各位同学:

今年6月,我校进行了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我校学生在校内的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工资均由二级学院发放。为了不影响参加勤工助学同学的工资发放,现要求我院在校内所有已经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都必须到学生科进行登记备案,还没有参加的有意向参加校内其他部门勤工助学的同学,也必须向学生科递交勤工助学申请表,由学生科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和条件,择优选派。未在学生科登记备案的同学,其勤工助学工资可能无法发放,请各班务必予以重视。

具体要求:

  1. 各班级由生活委员或者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在校内其他部门(除民族学院之外的部门)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名单,按照附件1表格的内容,规范填写,并在924日下午5点前,将表格发送至勤助部邮箱2676283592@qq.com

  2. 未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如果对其他部门勤工助学岗位有意向,则必须将纸质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交到勤助部李海连同学处(电话:17858925939/625976)以及电子版表格(附件1)发送至勤助部邮箱2676283592@qq.com

      

      

      

    民族学院学生科

    2018921

附件1:民族学院校内勤工助学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2: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学生院内勤工助学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