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撰写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 〔2018〕 6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术道德和诚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223号)、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丽水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以及丽水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院于2018年7月开始全面开展2019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现将民族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2019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民族学院成立2019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论文(设计)撰写各相关阶段工作的领导、监督等工作,机构设置如下:
民族学院2019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兵
副组长:李岩郑晓霞
成员: 赵仕法 杨俊才吴稼稷李晓东 屈 平 周云杰 罗俊毅梅慧娣
同时,各学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安排和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指导、资格审核、答辩、成绩评定、总结等具体工作。各学系于9月29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名单交教务科。
二、工作进程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8年7月—9月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成立2019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2019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制定民族学院2019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大会。
本阶段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
1.2018年9月20日前,各班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及兴趣、专长确定选题或选题方向。班长填写好选题情况一览表后将电子稿发至分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系主任。系主任根据学生的选题情况和指导教师、专业对应等因素确定指导教师,并于9月25日前通知相关学生和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在9月30日前,对学生进行第一次指导,包括选题的是否可行、撰写的具体要求、联系方式等等。
3.2018年10月15日前,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2018年10月15日-10月23日,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书》和文献综述,并于25日前将文献综述和《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书》最后稿交指导教师。各系于10月27日前完成开题答辩(答辩的形式由各系确定),并将结果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答辩通过的学生将修改好的任务书、课题报告、文献综述于10月30日前送交至各系保存。此稿作为终审稿留档,一般不予修改。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必须重新开始开题报告的工作,但必须加紧时间完成,不能因重新开题而推迟后续的论文(设计)的工作。
工作要求:
1.选题要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反映本专业的主要内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深度、难度。要坚持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实践环节相结合、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选题必须真题真做,掌握适宜的深度和难度。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跨专业选题。
2.坚持一人一题,独立完成,禁止抄袭。
3.指导教师要严把选题和开题关,防止过大、过小或重题等情况的发生。
4.大力鼓励学生开展毕业设计工作。各系要及时制定毕业设计标准,以确保学生能顺利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毕业设计一般从实习、实践中选题学生选题。学生选择毕业设计,其指导教师采用理论指导和实践指导的双导师制。理论指导教师由各系教师担任,实践指导教师可以从社会选聘。各系对学生选定好的实践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后,于11月份前以兼职实践教师的形式报教务科。
(二)撰写阶段: 2018年11月1日—2019年4月5日
指导教师要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丽水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认真指导,每次指导必须有详细记录。
1.2018年11月1日—2019年3月5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2.2019年3月6日—3月31日论文(设计)修改并定稿,其中3月6日—3月10日为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时间,由指导师对学生的论文(设计)撰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到各系主任,对存在问题应予以及时解决,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2019年4月1日—5日学生将论文(设计)打印成册,向论文指导老师提交论文文本及答辩材料。
工作要求:
1.根据所选课题,查阅资料,调查研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2.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观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和修改工作,不允许抄袭。
3.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做到观点明确,论据充实,条理清楚,文笔流畅,字迹工整,按科研体例撰写,字数在8000字以上。毕业(设计)以相关标准为根据。
4.上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给指导老师)。要求纸质稿的一份(按照封面-总目录-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目录-论文(设计)文本-附录(可选)-致谢-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论文检测报告的顺序装订),完整的电子稿一份。纸质稿和电子稿由指导教师收齐统一交给系主任审核签字。
(三)答辩阶段:2019年4月6日-5月10日
1.指导教师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时间 2019年4月6日-4月20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写出书面评阅意见并按照评分标准填写评分表,上交系主任。
2.论文答辩时间:2019年4月21日—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各系安排)。根据学校的规定,所有毕业生都必须参加论文答辩,指导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答辩资格审查。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的,可以进行第二次答辩。所有的答辩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完成。不能按时参加答辩者,该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推迟至下一届论文(设计)答辩时进行。
(四)成绩评定阶段:2019年5月11日-18日
1.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评定时间:2019年5月11日—18日。认真、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学术标准进行成绩评定。毕业设计的成绩评定以实践指导教师的意见为主。各系根据学生的各项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评定最终成绩并汇总上报教务科。
2.确定推荐2019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送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
(五)总结归档阶段:2019年5月19—25日
通过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按如下标准进行装订:封面-总目录-承诺书-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目录-毕业设计(论文)文本-附录<可选>-致谢-中期检查-指导记录-论文检测报告-答辩资格审查表-评审答辩表-成绩评分表-答辩记录表。学生于5月22日前将按规定装订好的论文(设计)(一本)和论文(设计)电子稿交指导教师。各系完成毕业论文附件1-6及毕业论文工作总结,5 月22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科。各系于5月25日前将毕业论文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材料、过程管理材料等)收集和审核后上交教务科,教务科做好民族学院毕业论文材料的归档和总结工作。
(六)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阶段:2019年5月25-30日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毕业论文工作要求
1.根据学院要求,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实行严格的过程管理。学生和指导教师需严格按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2.材料上交。为确保论文(设计)工作的质量,所有的材料都必须按照时间的要求分期提交“中国知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开展,所上交材料的各项手续都需完整。
3.学生应虚心接受指导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
4.学生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剽窃抄袭,经调查核实,以零分计,并给予纪律处分。
5.指导师要高度负责,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指导,及时掌握进度,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写作任务,把好论文质量关。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要认真审阅,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评阅意见。
6. 所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全过程使用“中国知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通过系统检测,教务处负责给各学院分配子账号及论文检测篇数,各系负责检测工作,原则上每篇论文限检3次,文字复制比小于或等于30%者,视为通过检测。
7. 指导教师是查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其失职责任。
8. 各系加强教育宣传,要求通过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指导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
丽水学院民族学院2019届毕业论文工作安排表
序号 | 阶段 | 日期 | 工作内容与要求 |
1 | 准备阶段 | 2018年7月—10月 | 1.2018年9月20日前确定选题; 2.2018年10月15日前,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2018年10月15日-10月23日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书》和文献综述。 4. 2018年10月27日前各系完成开题答辩工作。 5. 2018年10月30日前上交《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书》和文献综述。 |
2 | 撰写阶段 | 2018年11月—2019年 4月5日 | 1.2018年11月1日—2019年3月5日完成初稿; 2.3月6日—3月31日论文修改并定稿;3.3月6日—3月10日为论文中期检查;4.4月1日—5日学生将论文打印成册。5.所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5日。 |
3 | 答辩阶段 | 2019年4月6日-5月10日 | 1.指导教师论文文本成绩评定时间 2019年4月6日-4月20日; 2.论文答辩时间:2019年4月21日—5月10日(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各系安排 )。 |
4 | 成绩评定阶段 | 2019年5月11--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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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总结归档阶段 | 2019年5月19—25日 | 各系汇总论文成绩、填写毕业论文附件1-6及撰写毕业论文工作总结,5 月21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科;各系于5月25日前将毕业论文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材料、过程管理材料等)收集和审核后上交教务科。 |
6 | 检查阶段 | 2019年5月26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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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考虑到各专业情况不同,各系各专业可以在此基础上微调。
民族学院
201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