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受资助学生的帮扶工作,努力提升受资助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真正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根据《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受资助学生发展性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精神,现将我院 “受资助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在民族学院2020-2021学年受资助学生信息库中的学生。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专业技能提高项目、科研能力提高项目、就业竞争力提高项目、升学考研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学校委托项目等项目。具体要求参见《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受资助学生发展性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申报事项
1.申报者应填写《xx班xxx民族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2021年4月发展资助项目申报汇总》(附件2),于4月30日12:00前发送到勤助部邮箱后,再打印上交纸质材料。
2.对审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科研类及社会调查类半年需要中期检查,一年结题。所有项目立项时间超过1年者,不予结题。
四、项目中期考核
1. 在2020年11月发展性资助立项的项目要进行中期考核。项目负责人填写《xxx班xxx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受资助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中期考核表》(附件3)。
2.上交材料:于4月30日12:00前发送到勤助部邮箱后,再打印上交纸质材料。
五、项目结题
1. 在2020年6月立项的项目要进行项目结题。填写《xxx班xxx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受资助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表》(附件4)。
2.上交材料:于4月30日12:00前发送到勤助部邮箱后,再打印上交纸质材料。
五、其他事项
有关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及相关表格可到院网、生活委员QQ群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勤助部刘笑吉17857850704,勤助部叶力娜661112。
民族学院学生科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