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人文学院)        阅读人数:11      责任编辑: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避免财产损失,学校将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活动,推动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2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新进老师以及在校学习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二、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9月258:309月2811:30止,届时系统自动关闭。

2.补考时间:1098:30101011:30止,届时系统自动关闭。

三、组卷要求

1.通识安全类出题量占比40%,学科专业出题量占比60%,学科专业组卷模块可参考《学科专业组卷模块参考表》(附件1)。每位考生3次考试机会,卷面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90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过。

2.组卷人:实验中心主任

3.正式考试组卷完成时间:9月20日至2117:00

4.补考考试组卷完成时间:10月7日至8日11:30前

四、学习及考试组织

1.即日起2023本科生、研究生、新进老师以及在校学习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进入系统进行在线学习和在线练习。

2.实验室安全考试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学习与考试系统必须在校园网环境下的电脑端和手机端。

3.为提倡无纸化办公,考试合格者无需打印合格证书,未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4.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建设、成绩管理等工作。
5.各二级学院组织好2023本科生、研究生、新进老师以及在校学习联合培养的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附件:1.学科专业组卷模块参考表

2.实验室安全考试操作流程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39月13

批量下载(附件1:学科专业组卷模块参考表.doc等).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