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院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华侨学院)        阅读人数:158      责任编辑:

为切实做好我院学生资助对象的帮扶工作,努力提升学生资助对象的综合能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真正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根据《民族学院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精神,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民族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信息库中的学生。

二、项目申报范围:

1.学习研究能力提高项目:旨在引导学生开展研究型学习,浓厚学习研究氛围,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开展学术探索研究,提高学生的学习思考能力与创新能力,包括学生考研、科研立项、论文发表等。

2.就业竞争力提高项目:旨在提高学生专业学习以外的人文素养,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提高就业竞争力。

3.学科学术竞赛项目:旨在由学生自由组成团队,备战参加各级各类团队竞赛,如“挑战杯”等,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4.创业实践项目:旨在鼓励和支持学生创业团队进行创业探索与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与创新能力,包括创业资金扶持、就业帮扶等。

5.其他:素质和能力提升的其他项目。

三、项目申报事项:

1.考级考证项目申报(无需参加答辩会):

申报者应填写《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申请表(个人)》(“指导老师”一律交上来后统一由勤工负责老师签)以及《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项目信息汇总表》,于12月9日前将电子稿(附件3+附件4,要求命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上传到相应的QQ群进行审核。

申报表的纸质稿(汇总表不需要)正反面打印并手写签名(一式两份)于12月11日中午12:00——12:30交到8A117勤助部桌子上(电子稿填写内容统一宋体小四,注意格式,首行缩进俩字,注意整体的排版)

2.其他项目申报:

申报者应填写《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申请表》以及《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项目信息汇总表》,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于1211日前提民族学院学生科进行审核电子稿129日前上传到相应的QQ群进行审核

申报表的纸质稿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于12月11日中午12:00——12:30交到8A117勤助部桌子(电子稿填写内容统一宋体小四,注意格式,首行缩进俩字,注意整体的排版)

民族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计划”指导小组申报人的资格、项目及申报内容进行评审筛选,并组织答辩会,申报者以PPT的形式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阐述。汇报时间暂定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对审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4.已申报发展性资助项目还未结题的同学,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四、 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学生将组织中期检查,组织结题

五、 其他事项:

有关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及申报相关表格见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奚艳贝老师(17857858910)。


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表(个人).docx

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表(团队).docx

民族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标准.docx

民族学院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计划实施细则(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