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5       内容来源:人员机构        阅读人数:152      责任编辑:

班级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学研究决定,对学生暑假留校住宿工作安排如下:

    一、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

    学生暑假留在学校住宿要严格审核、严格审批。有正当原因,确需留在学校住宿的,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征得家长同意,如有部门或单位要求学生假期留校的,还须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同意。申请的有关事项如下:

1.申请时间:学生于201767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审核通过后,于201767-2017612日前登陆学工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具体程序为学工管理系统-日常事务-假期留校申请-填写-提交(无纸质材料申请和未在系统同步申请的学生无法留校)

    2.填写要求:信息须详细、准确、规范,填写内容不详实不予以批准通过。其中留校原因填写过程中,首先根据留校条件注明是:(1)外省学生;(2)勤工助学学生;(3)假期参加考研、函授要求留校复习、参加竞赛培训的学生等;(4)参加学校有关部门、二级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5)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实习的学生;(6民族学院有关部门需要其留校协助工作的学生;寝室信息填写必须准确,例如:原住寝室为东区1109,则按东1#109填写,原住寝室为西区13125,则按西13#125格式填写。

    3.提交书面材料:201767日前,申请学生应向民族学院学生科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暑期留校住宿学生承诺书;(2)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同意书(如有部门或单位要求学生假期留校的);(3)留校申请表;(4)家长委托书。

    二、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审批

    要认真审核材料,要与每一个申请的学生当面复核留校住宿原由,要细致审核学生提交的留校申请材料,要从严审批。审批的有关事项如下:审批流程为班主任(2017613日前)→年级辅导员在(614日前)→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616日前)。审批人员登陆学工管理系统在待办工作中进行审核审批,2017617日系统关闭该项申请审批功能。

    三、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

    1.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工作职责:学生处负责暑期留校学生相关事项的综合协调;后勤公司负责学生用餐、宿舍安排与管理;学校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做好各自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等工作。二级学院指定辅导员专人负责,安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管理的教师值班。

    2.建立暑假留校学生临时宿管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协助学院做好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寝室卫生检查、寝室用电消防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理、学生就寝考勤等工作。学院将建立寝室卫生、用电、消防安全检查和学生就寝每日考勤制度和工作台帐。

    3.留校住宿学生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需离校两天及以上的,应提前向审批人(民族学院留校学生管理教师及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提出申请,并经后勤公司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变更。中途离校的还必须写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未经批准,不得外宿。

    4.暑期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后勤公司住宿安排,服从后勤公司的管理;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要严禁使用违规电器、私拉电线、人走不断电和使用明火;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做出相应处分。

    四、工作要求

    1.民族学院暑期开始前召开一次暑假留校学生安全、纪律主题教育会议,落实安全与管理措施。

   2.班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落实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附件:1.学生暑期留校住宿承诺书(样本)附件1:学生暑期留校住宿承诺书(样本).docx

      2.部门(单位)同意书(样本)附件2:部门(单位)同意书(样本).docx

      3.民族学院2016-2017暑期留校申请表附件3:民族学院2016-2017暑期留校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