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少数民族卓越班同学择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       内容来源:学生科        阅读人数:57      责任编辑:学生科

各2016级少数民族卓越班:

        根据学校关于少数民族卓越班管理的相关政策,通过少数民族预科升入我校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4年集中在民族学院教育培养,其他按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录取的2016级同学可于2016学年学期末自主选择继续留在民族学院或转院至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学习。

        请各班级接通知后,召开择院工作的专题班会,明确政策并统计班级同学择院意愿,最终结果以班级为单位于7月1前报送至学生科房巍老师处,如有疑问请联系房巍老师。

 

 

 

民族学院学生科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