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院关于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        阅读人数:147      责任编辑:

各班级:

国庆(中秋)假期即将到来,为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我校2017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2017101(星期日)8(星期日),共8天。其中101日至4日为法定节假日,930日(星期六)补星期五的课,109日正常上课。

二、教育内容

在放假前,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认真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纪律和法纪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学生放假离校及假期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重点强调以下几方面问题:

1.注意人身安全、防溺水安全教育。学生假期里应自觉遵纪守法,不准私自到江河(水库)游泳、不得参加吸毒、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淫秽、酗酒、打架斗殴、传销等违纪违法和影响社会治安的活动(尤其是近期高校发现多起同学、好友邀约游玩,去往同学所在的城市被拉入传销组织)。

2.注意用电、用火安全。禁止在教室、宿舍私接电线和违规使用电器。禁止在宿舍使用蜡烛或生火炉等任何形式的明火,禁止在宿舍煮食。若寝室所有成员都外出,需做好寝室断电工作。

3.注意财物安全。要关好宿舍的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做好防盗工作。不得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或者留宿,加强外出时财务保管工作。

4.注意交通安全。强调学生外出应选择有正规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不要乘坐车况不好或超载的车辆。

5.注意外出活动和人员交往的安全。假期离开学校要做好请假工作,要保持与班主任、辅导员和家长的联系。提高辨识能力,防范各类形式的诈骗和传销活动。

6.注意网络安全。做到不浏览不良网页,不沉溺虚拟时空,维护网络安全,善于网上学习。

7.注意餐饮卫生安全。在校外就餐时要选择卫生条件好的的正规摊店,不吃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的“三无”食品。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班级要高度重视放假离校及假期安全工作,及时召开班级安全主题教育班会,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国庆(中秋)放假期间班级要安排留校学生干部值班,开展日常管理和夜里查寝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院的稳定。

2.遵规守纪,服从管理。学生要如实填报国庆(中秋)期间去向登记表,行程变更要及时向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审批报备;在假期期间外出活动、旅游、做兼职的学生要事先报告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要配合管理人员开展卫生文明检查、夜里查寝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晚上不得在校外留宿,按时就寝,不得留宿外人;假期结束后要及时返校;假期期间保持与学校老师、同学联系畅通,如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年级辅导员报告。国庆期间去向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在929日前报学生科胡庭鹏老师处。

3.做好返校统计,掌握学生动态。假期结束后,班级负责签到副班长于返校当晚23: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完成,未及时返校学生要逐一联系,了解和核实原因。各班级国庆中秋假期后学生返校情况,于109日上午9:00前报学生科胡庭鹏老师处。

附件1民族学院节假日去留人员登记表.xls

附件2民族学院2017年(节假日)放假安全检查表.doc

民族学院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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