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与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3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        阅读人数:537      责任编辑:学生科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帮扶工作,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综合能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真正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根据《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精神,现将我院 “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在民族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信息库中的学生。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专业技能提高项目、科研能力提高项目、就业竞争力提高项目、升学考研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社会实践项目、学校委托项目等项目。具体要求参见《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申报事项

1.申报者应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申报表》(院网、生活委员QQ群可下载),申报表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班级生活委员处,生活委员将电子材料收齐后于32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3507292335@qq.com邮箱(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文件名如:中文**班+发展性资助申报材料)由勤助部审核后,再打印上交纸质材料。

2.对审定项目进行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科研类及社会调查类半年需要中期检查,一年结题所有项目立项时间超过1年者,不予结题。

四、项目结题

1.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申请书》(院网、生活委员QQ群可下载);

2.上交材料:结题申请书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班级生活委员处,生活委员将电子材料收齐后于326日(星期五)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3507292335@qq.com邮箱(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文件名如:中文**班+发展性资助结题材料,个人上交的概不受理)由勤助部审核后,再打印上交纸质材料(结题申请书+结题材料)。

五、其他事项

有关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及相关表格可到院网、生活委员QQ群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陈冰颜老师(13645775789665789)。

民族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表.doc

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丽水学院民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中期考核表.doc

民族学院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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