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1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        阅读人数:262      责任编辑:学生科

为不断提高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实现资助育人目标,根据《丽水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发布我院2018-2019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原则上本学院所有勤工助学岗必须是本学年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别特殊岗位由学生科与相关部门酌情考虑

2.具有吃苦耐劳的思想品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3.能够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4.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良者、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在“学工管理系统-勤工助学-岗位人员管理-学生岗位申请”提交申请。下载《民族学院学生院内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9月20日前将纸质表格交到勤助部范双同学处。

联系人:范双(联系电话:17369792286)。(岗位设置见附件1)

三、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及后期工作

1.本学院勤工助学岗每个岗位工资每小时15元,原则上每月用工总长不超过20小时。

2. 招聘时原则上以学生自荐为主,由学生科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待定),再与各位岗位设置申请人协调,最终录用名单将在民族学院网站学生工作栏公示。

3. 由学生科统一和录用学生签订《丽水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用工协议》,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要求及工资;

4. 所有岗位日常考勤、工作时长记录及工作时的管理监督均由岗位设置申请人勤助部共同负责,勤工学生的工作整体考核、工资计算及奖励由学生科与用工部门或科室负责

5. 岗位酬金按月发放至学生工商银行卡(未办理工商银行卡的同学需提前自行办理)。

民族学院学生科

    2018911

附件1:关于民族学院调整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情况表.docx

附件2:民族学院学生院内勤工助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