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9       内容来源:民族学院(人文学院)        阅读人数:10      责任编辑: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51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进展情况,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1年立项延期、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2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7项和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项。(名单见附件1)

二、申请结题条件

1.按照项目申报书顺利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并达到了预期的改革目标,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和效果,提交《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

2.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需在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提供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等值研究成果。等值研究成果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成果:(1)以第一主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2)作为主要团队成员(前三)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3)主持省级及以上竞争性一流本科课程;(4)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Ⅴ类及以上学科竞赛第一等次奖励。

3.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填报《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一年。

三、评审方式

结题验收采取书面材料评审、PPT汇报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各项目负责人应围绕预期成果与效果、实施过程、取得的成效(对照预期成果)、改革反思及推广意义等进行PPT汇报,并回答专家提问。答辩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和支撑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由教务科收齐后1022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黄晓丹老师钉钉,纸质稿(包括项目结题验收报告、经过编目的项目改革成果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楼206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相关二级学院对本院各项目完成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填写《2021年立项延期、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初审情况汇总表》,一并报送教务处。

联系电话:2276321。


附件:1.2021年立项延期、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汇总表

2.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

4.2021年立项延期、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初审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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